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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市场信用评定内容和计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标〔2015〕23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科学公正地评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市场信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14〕21号)的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市场信用评定内容和计分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试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厅标准定额处(联系电话:0551-62871500)。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