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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听!葛洲坝在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实践与探索

水环境是指自然界中水的形成、分布和转化所处空间的环境。通俗的是指围绕人群空间及可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水体,其正常功能的各种自然因素和有关的社会因素的总体。水环境综合治理是指对水环境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造成水质恶化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的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并不等于污水处理,而应包括:水、大气、土壤三个领域,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才是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核心。

20世纪80、90年代,相关组织曾做过相关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环境损失(财产性损失和健康损失)占中国GDP的比重少则为3%至4%,多则达到11%左右。综合世界银行、环保总局和中科院的测算,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0%左右。此外,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估计,在发展中国家约有80%的疾病和1/3的死因与水有关。可以说,水环境污染不仅影响经济发展、人类生存、还影响着人居生活及人文景观。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水环境综合治理,2015年以来相继颁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2019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多项策要求,将水环境治理视为可持续发展的必需。

水环境综合治理对象包括三大方面:

1.城镇

城市水体黑臭主要是过量纳污导致水体供氧和耗氧失衡的结果,水体缺氧乃至厌氧条件下污染物转化并产生氨氮、硫化氢、挥发性有机酸等臭恶臭物质以及铁、锰硫化物等黑色物质。

生活污水是导致城市河道黑臭的最普遍和最主要的污染源。

2.农村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近9亿人住在农村。近年来,由于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的环境受到比较大的影响,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存,也影响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包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

3.流域

按照流域规模大小,可分为跨省、跨市(县)以及跨街乡镇的流域治理。流域综合治理存在跨行政区域协调难、资本持续投入难、综合治理技术集成难、运营管理维护难等多方面问题。

流域治理区别于传统的“点源污染治理”理念,通过介入一个流域整体的水污染治理业务,形成上下游污染同步治理的格局。

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有限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水务先进技术研发,引领行业发展。负责运营北京、雄安新区、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广东、江苏、浙江、海南等国内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70余座水厂(水处理规模达到360万吨/日)、1000余公里管网、33个泵站。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领域,葛洲坝水务亦有着先进的治理模式和丰富的项目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