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合肥市“三步走”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合肥市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分类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全面开展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

       自2020年起,合肥市连续开展巢湖流域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滁河流域污水治理、小南河水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淮河流域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管网覆盖率。通过整治,合肥市现有84个乡镇全面实现污水治理全覆盖,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65个,总处理规模为20.20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管网覆盖率均大幅提升。组织开展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自2021年起,连续3年,每年完成1/3左右的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完成提质增效的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覆盖率达到75%。截至目前,已有52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完成提质增效。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污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导向,持续推进合肥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以来共整村推进16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48%。因地制宜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能,对常住人口较少的村庄,采用“黑灰分离、黑水利用、灰水生态处理”的治理模式,对常住人口大于200人或污水产生总量大于20吨/天的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不断完善专业运维管理制度

        先后出台《合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合环委办〔2020〕1号)、《合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南》(合环委办〔2020〕14号)、《合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合环委办〔2022〕30号)等相关文件,指导各县(市)按照“整县制运维”原则,明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维、监督、考核的具体部门,协调解决设施运维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及时将监管监测情况反馈属地政府。开展常态化“回头看”检查,对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文章来源:安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