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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全省2014年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宿州市、六安市城市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4号)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4年3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的通知》(建城函〔2014〕386号)。现将各地报送并经审核确定的全省2014年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抓紧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2014年度全省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是全省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品质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增强认识,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将精品示范工程建设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充分发挥精品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
二、各地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要求,强化举措,抓紧推进,精细管理。省辖市不仅要确保市本级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效果,还要加强对所辖县(市)精品示范工程建设的督查、指导。各地在月度报表中,要及时报送精品示范工程完成情况。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对各地开展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建设的督导,有关工作动态及工作进展将适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今年第三季度,将选择推进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力度大,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的城市,召开现场会进行交流推广。年底,结合全省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成效考核,对各地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建设成果进行观摩点评,观摩点评结果纳入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考核内容。
四、我省2014年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项目将在安徽日报等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广泛关心、支持和参与到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中来。
附件:安徽省2014年城镇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项目表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