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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建质函〔2015〕129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中心),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宿松、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的有关精神要求,我厅决定停止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市(省直管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申请,并不得要求园林绿化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