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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建设将统一实行动态淘汰达标制度

对各地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统一规范,严格控制建设数量,取消一次性命名,统一实行宽进严定、动态淘汰的创建达标制度。1月13日,在首届中国特色小镇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作出上述表示。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徐林在于长沙举办的首届中国特色小镇论坛上指出,特色小镇是加快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突破口,基于当地资源优势形成特色产业,从而吸引人口、企业、资本聚集。要以人为中心,要有好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公共医疗等,是人居住和就业的地方,建设要遵循规律,特色小镇这样一个应该符合规律的发展过程,成了部分地方政府的任务工程、政绩工程,很多地方以特色小镇的数量、投资规模等硬性指标来进行要求和考核。

       徐林还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大包大揽,把特色小镇作为融资平台来打造,希望利用特色小镇扩大当地的固定资产规模,推动当地GDP的增长,甚至还出台了特别的考核要求,形成了一哄而上的局面。一些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甚至房地产等项目戴上了特色小镇的帽子,引来房地产商规划、盖楼,投资上去了,也可以满足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要求,但这样的小镇,没有产业、没有内容,最后有可能会演变成空心镇。

       上个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当中明确,要从各地区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不搞区域平衡、产业平衡、数量要求和政绩考核,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

       为此,该《意见》中提出,要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各地区要以企业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主力军,不要过度干预。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尽可能避免政府举债建设进而加重债务包袱。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超过100%的风险预警地区,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立项建设。同时,还要严控房地产化倾向,综合考虑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吸纳就业和常住人口规模,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防范“假小镇真地产”项目。

       据了解,目前有已公布的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评估,不符合规范的要淘汰,特别是县级政府综合债务风险预警地区,不得通过融资公司变相举债建设。


       (资料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