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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针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问题征求意见
规范管理考试、注册、执业三大方面
1月23日,住建部网站发布《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随文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制度规定》)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制度规定》共分为5章30条,从“考试”、“注册”、“执业”三个方面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管理作出规范。其中,第22条提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不再予以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9条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实施办法》共分为13条。其中,第3条提出,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
第5条提出,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计价》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3小时。
此外,《实施办法》第6条还提出,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资料来源:建筑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