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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总河长李锦斌李国英签发总河长令

       安徽省委书记、省级总河长李锦斌,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级总河长李国英近日共同签发省级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自12月11日起至2021年上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

       省总河长令要求,各地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河湖长要自觉担起河湖管护的直接责任,建立“点对点、长对长”的问题整改责任网,着力打造人水和谐的河湖管护新格局。聚焦河湖管理范围内各类问题,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动态台账,市级河长办于12月底前将台账报省河长办备案;今年年底前完成已发现的河湖“四乱”等问题整治,实现水域岸线干净整洁;202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四乱”问题整改,基本完成设立县级及以上河湖长的河湖“四乱”等问题整治;2021年6月前,完成乡村河湖“四乱”等问题整治,实现全省河湖无“四乱”。同时,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和“河湖警长”作用,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落实河湖日常巡查保洁和管护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媒体监督,引导各方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据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各级河湖长的考核内容,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出现的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按“顶风违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