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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发展评述与2021年发展展望

一、2020年行业评述 


      1.主要政策

2月,疫情蔓延之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若干建议》,针对公众和业界对新冠病毒可能存在粪-口和气溶胶传播途径的疑虑和担忧,从病毒暴露风险防范关键环节、现行排放标准与再生水标准、水专项成套技术支撑、从业人员风险防范工作要点等方面深入研讨,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建议,及时为疫情之下的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同月,国家财政部发布了《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PPP项目合同示范文本》(财办金〔2020〕10号),目的是推动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和垃圾处理领域PPP项目规范运作,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和合同管理。同时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3月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

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以及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内容,健全价格收费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降低水污染物排放浓度。

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严格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推行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创新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机制,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探索促进污水收集效率提升新方式。对推动城镇污水治理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发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阶段工作总体部署”中提到,“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打好碧水保卫战仍是现阶段国家重点部署内容。

10月,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治理城乡生活环境,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困扰污水处理厂多年的“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问题终于迎来解决方案,虽然污水处理厂还是不能完全免责,但有了统一标准。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对排污单位实行分类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程序,要求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 公开排放信息,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按日连续处罚和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从严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同时,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产业发展

(1)疫情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在突发疫情的形势下,环保和污水处理领域投资规模和活跃程度均受到一定影响。疫情对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收费产生了较大影响,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带来一定冲击。

(2)疫情防控形势下予以快速反应在疫情防控和降低疫情造成损失等方面,城镇污水治理行业积极发挥重要作用。企业积极投入、助力疫情防控,出台相关标准。针对小型村镇污水治理安全运行的注意事项与对策措施,编制发布了《村镇污水疫情期强化病菌灭活及消毒应急方案》;结合临时隔离点案例实际情况,编制发布了《新冠疫情防控临时隔离点污水消毒应急处理设施方案》。

(3)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农村污水治理任重道远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平均控制在10%以内,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当前我国农村污水有效处理率依然不高,部分地区水体污染依然严峻,随着PPP模式进一步规范、环保督查和专项行动持续加码,农村污水处理市场需求将加速释放,行业发展潜力依然较大。

(4)污泥处理处置的能源化、资源化利用发展迅速当前“污泥脱水干化+焚烧”“污泥厌氧消化+沼渣脱水干化+土地利用”等技术路线陆续在我国重点地区的大中型城市得到示范应用,为下一步我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路线的明确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污泥处理处置先进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应用提供了良好机遇。资源化、能源化是污泥处理处置未来追求的主要目标,拓展污泥处理产物的出路,探索污泥中有价值资源回收与利用等方面,将成为污泥处理处置领域工艺技术研究和发展的主要方向。(5)地方国资和央企进军生态环境领域,行业竞争加剧十一过后,“2020中国环境企业50强”报告发布,国资占比已高达80%,地方国资和一大批央企纷纷进入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环保集团公司的成立和央企环保版块的持续加强,使行业竞争加剧。(6)城市地下再生水厂受到热捧各地纷纷建成多座地下再生水厂并投入使用,表现出城市的污水处理厂正逐步向环境友好、绿色低碳、循环再生、生态环保的方向发展,污水处理厂的邻避效应将逐渐变为邻利效应。


二、2021年发展展望 

1.团体标准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在经过国家一系列的标准改革工作和多年的积累,城镇污水治理领域的标准数量和质量已基本满足行业需求,但现行标准由政府主导制定偏多,且大多为推荐性标准,在快速反应需求的标准方面还有所不足,标准化工作将会进一步加强。目前,向国际接轨,更大地发挥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的重要作用,将是标准化工作的一个重要趋势。

2.黑臭水体治理仍有较强的行业需求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当前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已初见成效,未来工程重点将有所转移,主要集中于农村及非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及黑臭水体运营维护 方面,预计黑臭水体治理在行业内仍有较强的行业需求。

3.长江经济带的发展给生态环境治理和城镇污水治理带来重大发展机遇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治理和城镇污水治理必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4.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成为趋势碧水保卫战已经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转变,需要切实解决实际突出的污水治理相关问题,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持续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5.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全面启动,再生水利用行业稳步发展国家高度重视节水工作,坚持节水优先策略,努力推动再生水循环利用技术的创新和发展,积极寻求多种途径缓解我国水资源紧缺矛盾,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再生水的循环利用。《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中提出,到2022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