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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2月15日上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贾良清向媒体介绍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情况。


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情况

        我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把监测网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保障,坚持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拓展覆盖城市、城镇、乡村、工业园区四位一体的监测广度和深度,基本建成覆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辐射等各类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

        水环境监测:

        以科学评价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大江大河保护,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全省共设置地表水国省控地表水断面533个,实现全省三大流域(长江、淮河、新安江)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监测全覆盖。高度重视群众关心关切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在全省所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自动监测站155个。

        大气和声环境监测:

        聚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预警预报,设立国控空气监测点位77个、省控128个,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两个空气站的常规监测全覆盖。在16个地级市均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细颗粒物(PM2.5)监测,并建设组分自动站,实现组分监测全覆盖。对全省32个涉VOCs省级以上开发区和38家化工园区部署开展专项监测。布设了400余个地方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在16个省辖市按照声环境功能区设置监测点位153个。

        土壤监测:

        坚持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紧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设立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基础点位和背景点位共804个,省级风险监控点位413个,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102个,每年组织开展例行监测;组织96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动态掌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辐射环境监测:

        关注辐射环境质量,监控重点辐射源,全省设置17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59个水体放射性指标监测点、59个陆地辐射监测点、16个土壤放射性指标监测点和16个电磁环境监测点,同时对我省的重要核技术利用企业、伴生放射性矿企业、大型电磁辐射设施等重点辐射源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源和辐射环境安全。

        污染源监测:

        持续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和入河排污口监管,推动全省1万余家排污许可发证企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推进2750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建设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组织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入河排污口、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尾矿库等开展执法监测。疫情期间,积极组织全省大型医院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自行监测。

        生态质量监测:

       以湿地和森林两类生态系统为重点,选取巢湖湖区和黄山风景区,对陆地植物群落、湖泊生物群落、环境要素和景观格局开展常态化监测,动态掌握生态质量变化情况。每年组织对1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和评价,采用自然生态指标和环境状况指标,综合计算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及年际变化,推动地方政府加强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对全省600余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进行现场核查,即将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


        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绿色转型、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都作了系统部署,这些重点工作的推进都需要生态环境监测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近年来,我厅狠抓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这个根本,切实发挥“支撑、服务、引领”作用,有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支撑精准治污:

        组织开展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声环境、污染源监测等各类专项监测,今年以来省本级共产生监测数据1.02亿条,编制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报告和监测要情简报专报500余份,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精准助力蓝天保卫战。聚焦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扎实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加强大气污染来源解析、管控成效评估,开展全省空气质量月度分析,构建长三角和苏皖鲁豫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机制,加强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扎实开展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和降尘监测,组织全省精干监测力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包保帮扶工作,积极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为涉气企业提供指导服务。

        二是有效支撑碧水保卫战。加强对全省重点流域水质分析,强化对水质溯源调查,组织对重要断面周边主要支流、支沟支渠、重点污染源排口、雨洪排口、农田退水口、水产养殖排口及闸坝上水质情况开展汛前拦蓄污水监测调查。扎实按月开展沿江5市97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汇入断面手工监测和水质评价。对巢湖流域91条三级以上河流共162个监测断面进行监测。对长江、淮河和新安江流域共188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进行监测评价,基本建立省际、市际间跨界水环境补偿监测制度。

        三是积极保障净土保卫战。每年组织对全省413个土壤风险监控点、102个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开展监测,完成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组织各地对全省52座重点尾矿库开展渗滤液、土壤、地下水及下游地表水监测,积极为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提供监测支持。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组织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区灌溉水质、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以及农村黑臭水体监测。

        引领能力提升: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始终把监测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深化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积极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组织开展第二批“三五”人才评选,遴选尖端人才2名、一流专家6名、技术骨干86名。

        二是落实基础设施保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环境监测设施纳入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省监测仪器装备水平得到极大的提升,省本级在仪器装备监测能力投入方面,“十三五”共投入1.47亿元,“十四五”已投入1.05亿元。

        三是强化智慧监测。推动遥感卫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在监测领域的应用,依托“数字安徽—智慧环保”平台,加强对监测数据分析研究,建立快速发现问题、及时分析问题、高效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机制。

        服务公众需求:

认真落实“一改两为”要求,坚持“监测为民、监测利民、监测亲民”,把群众关心关切的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黑臭水体、噪声等作为监测的重要任务,实时主动公开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等自动监测数据,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半年报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提高预警预报能力,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时长增加至7—10天,通过手机app可以实时查询空气质量情况,积极提供健康指引和出行参考。同时,围绕环境信访、应急事件等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监测,主动在服务化解邻避效应、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发出权威声音。


重点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始终把数据质量作为“生命线”,坚持“保真”和“打假”两手抓、两手硬,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不断建立健全防范与惩治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机制,出台《安徽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一方面,狠抓防范与惩治人为干扰。重点加强对国、省控站点周边环境的监管,不断压实属地保障职责。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4年),组织开展国省控监测站点联动巡查,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提醒,制定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水站和气站的运行和日常管理。积极推行智慧监管,对全省77个国控点位建设电子围栏,采用高低结合的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监测站点核心区域和周边环境可视化监管,借助人工智能及时主动发现、查处人为干扰问题。

        另一方面,严厉打击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建立管理台账,全面摸清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基本情况。2017年以来,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通过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执法检查、信访举报问题核查等形式,对全省188家环境监(检)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28起,注销资质证书1起,罚款425万余元。对于情节恶劣的,将典型案例对外发布,今年11月通过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8起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的典型案例,其中安徽尚德谱、国蓝检测两家公司一犯再犯,行为恶劣。典型案例发布后形成了强力震慑,主要目的就是让造假者没有市场、付出代价,积极引导构建健康、良性、有序的环境检测市场。

        下一步,省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不断夯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基础,聚焦监测“真、准、全、快、新”要求,全面加强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拉高标杆,扎实做好长江、巢湖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监测任务,强化对碳监测、新污染物监测以及生物多样性监测等方面研究,试点开展社会检测机构信用监管工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潘繁,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谢贤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刘晓锋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李祥龙主持。    

文章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